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购买农村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购买农村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农村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你打算购买农村房屋,必须要注意两点: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2、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购买农村房屋时,需要注意,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而且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在农村房屋买卖时,经常会因为房子的所有权而产生纠纷,而一旦房子遇到拆迁,就更麻烦了。要是看完了上文,还不清楚农村买房子注意事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怎么计算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对于离婚后是否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


·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依据我国民法典,房屋他项权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期满3年以内行驶抵押权,即抵押权...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陷阱...


·房产遗产税如何征收怎么算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遗产税,遗产税征收的对象是遗产中包含的财产的费用,是对所继承财产的限制,而对于不同的财务,所收的税也是不同的,相信您也听过对于房产是如...


·在生活当中,很多一部分人由于城市的房价太高,没有办法
    在生活当中,很多一部分人由于城市的房价太高,没有办法在大城市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自己又必须工作生活,所以现如今我国租房的群体是非常多的。但是总体上来说,...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与其他诉讼纠纷一样都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即对方就享有由此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