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化,那么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而改变吗,您接着往下了解一下。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二、涉及旧城区改建要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涉及旧城区改建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管、建设等部门就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经确定为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的,方可实施旧城区改建。三、未经登记建筑统一由市政府处理1、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2、新政策将原政策施行两年多的其中一个弊端(区人民政府大多未指定相应办法,导致对于导致每个征收项目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标准不尽一致)进行改正,转而要将对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标准统一。同时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5平米的,且为被征收人、共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以发给住房困难补助。新的标准是:建筑面积低于35平米的,按被征收房屋估值的10%补助,每增加1平米,补助标准降低千分之五。3、武汉市国土局正在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政策出台了补充规定(不包含集体土地),小户型房屋补偿、无证房补偿政策有重大更新。4、无证房补偿按照新的《操作指引》,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的房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未登记可认定为历史无证房。对于认定为无证房且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的房屋,按历史无证住宅用途标准给予补偿,并给予相应补助,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中在1991年7月3日前建成的房屋,按实际用途(不含商业门面)价值的95%补偿,1991年7月3日至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房屋,则按85%的标准给予补偿。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上面是最新的相关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规定的法律文件。武汉市国土局为了保障每个拆迁户的公平合法权益,在对于征收土地赔偿时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于低保户家庭,或者是房屋小于30平方米的住户将给予更多的补贴。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
·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怎么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素质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税收对我国收入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依...
·
现在买房子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了,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购
现在买房子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了,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但其中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而剩余的房款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通常买房子需要...
·
二手房抵押后多久放款,放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抵押后多久放款,放款流程是怎样的1.房管局正常过户,银行收到抵押物,房管局与银行互相确认就需要9个工作日(其中房管局一方3个工作日,银行一方3个工作...
·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
买房子其实与整个家庭都是有关系的,毕竟现在的房价都很高,而往往购买一套房产都是倾尽了一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因此购房过程中不得不小心谨慎,同时也要考虑清楚...
·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一、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可以强制拆...
·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
·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2、房地产买卖契...
·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
·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房屋抵押合同的内容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用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合同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