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www.nj64.cn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公司不续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续签劳动合同可能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当然也会出现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情况。而通常在公司不续签的时候,才会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至于公司不续劳动合同赔偿,往往就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赔偿金怎么算?《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
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各地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上海市也不例外,针对上海市职员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情形,国家立...
·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
劳动仲裁中由哪一方提出证据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
·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
·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
·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一般煤矿胯骨骨折可能十级,但还是以鉴定为准,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
·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法院批准扣债务人工资收入的,能扣多少钱依据债务人工资而定,但工资不能全部扣除,需要保留债务人一定的生活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
·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
·
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相关的部门的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认定的详细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