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www.nj64.cn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 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 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 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 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 (佰万元整)。
第三条
1、项目股份比例:甲方 %, 乙方 %。
2、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现金形式。于甲方和 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日后5日内,汇入甲方建立的项目账户。
第四条:利润分成
1、项目投资额回收前,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甲乙双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 %,乙方 %)。
2、 当项目投资额回收后,超过部分,利润按 份分配,甲方分得 份,乙方分得 份。
3、项目所得收入以医院结算汇入公司账户为准(扣除公司管理费 %)汇入甲方建立的指定 账户。
4、利润分配日为每季度一次,甲方将乙方所应得的利润从项目账户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双方权责
1、双方必须按时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如一方资金未能到位,则以实际到位资金作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2、甲方拥有项目的具体运营权,全权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营。【医院投资合作协议】
3、乙方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权利。乙方指派财务一名,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有监督权。
4、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项目承担责任,按其出资额在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1、如出现项目投资额不够或项目亏损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如有一方无法承担,利润则按增加后的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经双方允许,双方不得将拥有股份转让或出售。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相关事宜
甲方和 合同结束后,双方将剩余利润分配完毕后,此协议终止。如与 医院续签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变,照此合同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们对于医院入股合作协议的概括总结。投资有许多方面,不论投资到哪里,投资给谁,都应该签订协议书,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来理性投资,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更大的利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就要承担医疗损害...
·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一、患方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
·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大家所想的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只要涉及到医疗过错就会有着非常高额的赔偿金。因为院方和患者在发生医疗过错以后,是需要通过...
·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犯罪,此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在私立医院工作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而劳动者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辞职都应该提前书面通知...
·
微整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
·
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一、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
·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现在医疗机构众多,一些小的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硬件,在诊断病人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医疗事故。作为受害者家属,应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申请...
·
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险意义是什么?1.发展医责险是分散医疗执业风险,减轻赔偿压力的需要首先在医疗行为中,由于医疗技术的限制、疾病谱的不可预测性和患者体质的...
·
个人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个人医疗事故鉴定流程: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