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逮捕、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前述人员如果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在被认定为脱逃罪的情况下,需要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那我国对脱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脱逃罪
(一)脱逃罪的概念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二)脱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3、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4、犯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
二、如何正确认定脱逃罪
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区别既遂与未遂,是量刑的一个依据。
三、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值得一提的是,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应诉受审的途中脱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劳改机关关押的途中,跳车、越船脱逃的均是脱逃行为。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脱逃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法中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吗?
    我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的主体分类除了为主犯和共犯以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罪犯身份叫片面共犯,在对它进行定义时我们会发现构成片面共犯的都是不知道自己在和别人...


·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判死刑
    【推荐律师】房产律师????????公司律师????????婚姻律师????????合同律师????????工伤律师???????交通律师????????刑事律师对于故意杀人的情况,多半都是构成...


·什么是诈骗罪,犯罪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骗取他人主动交出自己的财物,从另一方面来看,此时交出财物乃是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举动。那么您知道什么是诈骗罪吗?而诈骗罪的金额又是...


·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


·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
    诈骗罪是刑法中的罪名,触犯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而且还会被判处罚金。所以,诈骗罪的处罚还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对于这个问...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一、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留不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根据...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


·非法集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会给我国的投资市场和社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非法集资其实都是利用人们对金融经济规则不太懂的缺点,使我国很大一部分公民...


·2023刑事诉讼法程序是怎样的?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被检察院起诉。与民事诉讼不同,刑事诉讼有其特殊的一面。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我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