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
www.nj64.cn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 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要写的话可以直接到劳动局,劳动局有专项表格,有详细填写说明,可索取后详细填写。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当确定为工伤事故,职工个人可以获得相应地补偿,工伤认定对获得赔偿的标准有直接关系,因此在申请的时候,您一定要注意。并且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对自己合法权益进行保障。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
·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工程罚款通知单致:你公司施工的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
·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一般分为5类,每一类有自己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那么,您对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了解多少呢?其实,只要弄明白他们的概念,...
·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
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工厂倒闭欠工资怎么办?1、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
劳务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一、劳务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大家都清楚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您都清楚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保险的。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进行雇佣员工的时候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会有些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所以到底...
·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
·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
·
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健康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并协商赔偿方案。在工伤赔偿金额确定方面,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也是不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