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
www.nj64.cn
如何办理买卖二手房的手续
1、确定购买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二手房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初步确定购买房屋。目前市面上有大量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购房者可以选择运营规范、服务质量较好的中介公司提供房屋信息。这一过程中要注意过滤一些虚假信息。
2、了解确认房屋的权利状况。
房屋的权利状况,可以查看权属证书, 了解有无共有权人、有无查封、抵押、出租、有无他人户口、有无权属纠纷、房屋使用年限、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情况。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可以到房管 部门查询房产证书的真伪和记载内容是否同该房屋的档案内容相符合。同时应审查卖房人的身份证件,确认卖房人同房产证书记载产权人一 致,避免诈骗行为。
3、了解确认房屋的质量状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确认二手房的质量状况。二手房因为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原来的房屋建造方可能因为超过保修期、单位变更等各种原因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卖房人一般要 求房屋质量按照现状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质量问题都要由二手房购房者自己承担,所以对二手房的质量一定要仔细察看。购房者需要实地察着了解房屋的质量,同时要参照商品房买卖的方式查看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纸等相关材料,确认房屋质量状况。购房者可以到小区内了解整体的房屋质量状况,了解房屋的历史,有无发生过刑事案件等可能影 响购房人居住生活的事情。
4、考察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5、订购房合同。确认房屋质量问题和权利状况后,买卖双方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价格、交付房屋时间等主要事项确定后即可以开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6、支付前期购房款。合同签订后,买方即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购房款。如购房人需要贷款的,有关事项可参考后面表述内容。
7、交付房屋。卖房人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后,出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标准交付房屋。具体见示范合同文本表述内容。
8、缴纳税费、办理过户。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缴纳过户产生的税费,提交有关材料,办理 过户。
9、结算尾款,完成交易,办理物业业主换名手续。
二、二手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1、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2、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3、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4、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5、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其实在二手房买卖中会涉及到很多问题,仅仅知道上述问题并不足以避免购买的风险。还需要了解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交,这些问题您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了解,当然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购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购房行为。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
·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
购房尾款违约金万分之二符合规定吗对于违约金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不能分配。具体如下:1、在婚前由一方出资或者和父母联合资金购买房产,那么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完全的产...
·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
·
可以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吗?
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在购买房产方面做出了限制,因此有一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否...
·
合租房一个人要走押金怎么办
合租房一个人要走押金怎么办?应该由合租人自己协商,如果押金是均摊的,拿走各自的押金份额即可。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的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
房屋他项权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的内涵是指购房者获得房产的使用证书,房屋他项权证由法律部门统一发放,只有获得者才拥有使用权。其他附属的亲人没有经过拥有者的允许是不可以将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