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就要看行为人的绑架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因此,不同情节,量刑标准也不一样的。那么,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请看下文内容。
一、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要求绑架分子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再如,被绑架人的亲属因精神受到打击而自杀死亡的,也不包括在绑架“致人死亡”内。(2)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情形:该杀害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这里,没有单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被主要行为——绑架行为所包含,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理论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包容犯。既然故意杀人行为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那么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显然也是可以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的。(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即可谓绝对的法定刑主义,也是我国刑事立法中很罕见的立法例。可以这么说,在绑架犯罪中,只要在客观上出现了被绑架人死亡的后果,主观上行为人对该死亡有故意或者有过失(过失情形表明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的定性就直接以绑罪论处,量刑就判处死刑。立法的目的就是威慑这类犯罪。当然如果行为人有自首、立功,或者是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怀孕妇女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或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因为分则的具体规定还要受到刑法总则原则的制约。
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因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要注意的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要相对案件进行管辖,那首先就是要立案。然而,不同的诉讼关于立案的规定不同。今天,我们一起...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一、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一、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


·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卖儿童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这主要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如今,我国对这样的行为打...


·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1、客体要件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


·我朋友喝多酒犯了抢夺罪会被判刑吗?
    许多人在喝醉酒之后会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出现与平时行为不符的情况,更有甚者还会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那么许多人关心喝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会被处罚吗?还有网友...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二)客观要件。非法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