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有子女的都会涉及抚养权的划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家长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但如果不想要另一方来探视该怎么办呢,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有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是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时,经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才能中止。如果父或母的行为造成的是其他损害,没有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判决中止探视权。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既是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也限制了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保证了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不被任意剥夺。《民法典》把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作为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包括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和感情的健康。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这一法定理由作出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是不按期给付抚养费的情况,并不是中止其探视权的条件,不能作为中止探视权的法律依据。如行使探视权的父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有酗酒、吸毒、赌博、品行不端等行为,或者对子女有暴力倾向、骚扰子女的行为、绑架子女的企图等等,可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就应该中止探视。所以,《民法典》规定中止探视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个人、组织或机关不得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人民法院中止探视权必须通过审理,以判决的形式作出。把中止探视权的主体限制在法院,就可以避免直接抚养人以及其他个人、组织和行政机关干涉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通过审理查明事实,确定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理由。探视权人可以在审理中为自己辩解,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如果中止探视权的判决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的强制力,探视权人必须遵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也可以基于有效的判决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人在法院判决的时间内不得对子女进行探视行为。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其探望权。此外, 中止探视权只是探视权行使的障碍,并非剥夺,当以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消除后,探视权人原享有的探视权可以恢复,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权的行使。探视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探视权人按照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实施探视时,还应该考虑子女的意旨。如果子女不同意在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探视时间接受非抚养一方的探视,探视权人不得强行探视。只有在探视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时才可以中止这项权利,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这毕竟不是单方面的事,法院也不能随意作出决定。如果您还有关于探视权或是抚养权的其他问题,可以登陆本站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可以针对性解答您的问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后财产离婚时应该归哪一方
    婚后财产离婚时应该归哪一方婚后财产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该财产还是属于这一...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所谓男方净身出户,其实就是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男方不能分得财产,同时还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而这个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叫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醉酒驾驶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危害到社会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我国刑法上也将其规定为犯罪行...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了收入多少可以要孩子抚养权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


·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上,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共有原则,即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一般只有在离婚的情况下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