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www.nj64.cn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提出撤销的诉讼,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我国法律有相关的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吗?下面,我们和您一起进行了解。一、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二、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了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什么时候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及债权人撤销权的形式效力,我们知道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应该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诉讼难点需要我们注意,以保证诉讼的成功。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欠款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其实可能对方真的不具有还债的能力,但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讲,并不会因为对方不具有还债能力就免除了债务,毕竟债权人的钱也是辛苦...
·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
·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可以进行放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
·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手机拉黑名单了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
·
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一、单位欠薪投诉状的内容是什么?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填写注意事项)投诉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必须填全,联系电...
·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一、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1、对于有担保人的债务关系借条上需要有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信息,至于其他的信息,可...
·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提交证据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需要通过诉讼复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
·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一、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1、一要问清用途。《民法典》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
·
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
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一、低保户允许有多少存款?没有规定;低保户当然可以在银行有自己的存款,也并无有没有上限一说。低保户一般都是没有生活来源,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