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

在上下班的过程当中我们也经常见到过有些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的这部分人员,在川流不息的车辆当中堂而皇之的逆向行驶,其实就是作为外人看来也会觉得非常的危险,但骑自行车的当事人可能对相关的后果其他人都不考虑的。并且到现在为止有部分人员对于我国规定的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相关法律后果可能也不是特别清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逆行出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非机动车逆向行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负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以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综上所述,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一般交警发现以后会对当事人进行五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肯定会予以口头警告的。如果不听从的话可以扣押当事人的车辆,问题是现在很多城市基本上都有公共自行车,所以法律当中对于自行车逆向行驶的相关规定还是有待加强的,不过人们应该知道的是这种违章行为发生车祸的一瞬间,可真是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为《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


·行人碰瓷受伤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行人碰瓷受伤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行人碰瓷受伤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


·撞了黑车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的确定与是否是黑车并没有什么关系。交通事故上责任的确定是以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力的大小判断的,黑车如果证件...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


·一、职工辞职后如何自己交社保?
    一、职工辞职后如何自己交社保?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一、交强险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交强险有哪些赔偿原则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


·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是出现卖方...


·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人身损害当中又分为了一般损害、伤残以及死亡三种不同的情况。针对损害的情况不同,当然赔偿也是...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金额?
    对于保险的全部责任以及主要责任如何赔付,这个问题通常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在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我们双方都想私下解决,那么跟保险赔付就没有关系了。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