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70%享受;异地治疗的费用稍高。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误工费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收入。

(2)出院后: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的待遇:完全护理—社平工资的50%;大部分护理—社平工资的40%;部分护理—社平工资的30%。

4、交通费:出入院所花费的必要交通费用。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

6、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至鉴定次月的期间应享受的生活费,以用人单位病假工资为标准。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定,参考提供器具机构意见。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9、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1)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5—6级的可选择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或一次性领取(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3)7—10级的: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5—6级的可选择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或一次性领取(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3)7—10级的: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11、鉴定费:受伤职工自行垫付的鉴定费用,以票据为准。

注意:年满50周岁的受伤职工不能全额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急救花费的医疗费用,以医疗票据为准。

2、护理费:医疗期间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丧葬补助金:社平工资×法定赔偿月数。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

5、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月平均工资×法定赔偿比例。

配偶外的其他亲属= 本人月工资×法定赔偿比例,孤儿及孤寡老人可增加比例。

注意:

1、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有多人的,法定赔偿比例不得高于100%。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不能全部享受以上待遇。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相关内容,在鉴定机构给出工伤等级结果后,不管是什么等级,住院医疗等费用都是需要用人单位补偿的,也为了入职后与用人单位起不必要的冲突,我们在入职时还是需要先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推脱不愿意与我们签订合同的我们是可以向公司所在的劳动部门举报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就应当约定工资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就工资支付的事...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工程质量评定关系到工程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能否成功完成相关设计标准,关系到千万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的评定...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什么?
    引水管道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是什么国家对各类建筑工程都制定了相应的验收标准,为了保证社会公共安全,每一项工程在完工后都需要进行非常严格的质量验收程序,...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合法组织的方式来进行,比如说提前30天就通知劳动者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当我们进入社会参加工作以后,对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确认等等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要做一定的了解。因为这是和我们以后维权的时...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劳动合同在签署之后,若没有出现法定或者是双方约定的情形,是不可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职员生病之后,可以请求休假,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