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www.nj64.cn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以后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程度的。公司一般都在逐步发展的过程当中就会越来越注重于对商标的保护程度,并且现在市场上也有商标租用的这种合作模式。但是双方在此之前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注意事项:
(1)合同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计算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如系涉外,还需要考虑支付的币种、汇率计算等。上述合同条款均应清楚明确,避免争议。
(2)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单方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最好也能明确解决纠纷期限合同的后续履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许可形式为排他或独占,则推定为普通许可。
(4)若允许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应该明确约定;否者,视为无再许可的权利。
(5)许可人转让被许可商标的不影响生效的许可合同的效力。
(6)涉外合同,若是境外商标注册人将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许可给中国公司或个人的,应该注意在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月内及时将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7)许可合同,特别是涉外的,在选择争议途径时,特别是仲裁机构时,应当选择便捷的机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8)独占或排他许可中,避免商标权人将其被注册的与被许可商标近似的其他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损坏独占或排他被许可人的利益。
(9)若合同中约定了被许可的标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时间,若被许可人违反约定,如擅自改变标识,或者在范围之外使用商标,在期限终止之后使用的,许可人既可以以违约为由追究被许可人的违约责任,也可以同时追究侵权责任。
(10)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的商标若是被商标局等撤销,应约定此类情形的处理方式及赔偿。
(11)未注册商标的许可,即申请中的商标的许可。权利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商标局不予备案。若是作为此类商标的被许可对象,则应充分了解该商标的具体情况,合理评估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许可他人使用也是商标的使用行为,可以应对三年不使用被撤销的情形。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人在发生上述法律程序时,有义务积极抗辩,并如实告知被许可人,以便其及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13)许可或被许可后的监督工作要做好。
二、租赁商标
租赁商标即将商标许可使用行为,一般来说,有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还有就是他人的商标许可给自己使用。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三类: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商标使用许可费用有:使用许可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商标使用许可费通常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为300元,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主要是在合同当中对租用商标的费用,具体的租用的形式,因为有些商标租用是绝对的具有排他性质的,另外,对于商标使用的具体范围和时间以及有效期,最好是对商标租赁产生了纠纷以后的解决方式在合同中也一开始就写清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被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
·
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关于专利权的期限,这主要就是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在什么时间内给予保护。由于我国专利的类型比较多,因此针对不同的专利,法律中规定...
·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什么
我国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其中,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就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的文学艺术作品,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
·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
·
如何保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侵害?
如何保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侵害?互联网在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便捷、舒适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烦恼。究其原因,主要是网络侵权现象大量涌现。网民在遭...
·
2023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
2018年抢注商标有什么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
·
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是什么?
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是什么?专利预警,是通过人工模式、自动化模式采集、检测和分析专利申请、授权、纠纷信息以及相关科技、贸易、投资、法规和政策变化等信息...
·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有哪些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商标的权利人也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我国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的原则的,因此极其容易发生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情况...
·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假冒专利的行为并不罕见,而近年来我国逐渐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到法律包括刑法的保护。假冒专利如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