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拒执罪适用范围有什么?拒执罪适用单位吗?

可能很多人对于拒执罪比较陌生,在打击拒执罪的这种犯罪行为时有些地方做得不够到位,广大民众对于拒执罪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概念,绝大多数民众也不清楚拒执罪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有人会问,拒执罪适用单位吗?下面我们就要详细的为您解答。

一、拒执罪适用单位吗?

对所有被执行人适用,包括政府官员。

按实际情况,如果担保人属于判决的履行义务的,担保人不按判决履行义务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罪进行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执罪是什么?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执罪的量刑范围: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拒执罪的适用对象范围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因此拒执罪的适用对象范围并不单纯限制在被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一些负有执行义务的主体。

以上就是对拒执罪适用单位吗的具体解答,拒执罪对所有被执行人适用,包括政府官员。主要是针对那些对判决结果具备执行能力却通过各种比较间接的方式不去执行的人。如你还想要了解关于拒执罪的相关讯息,请持续关注本站继续为您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被判行政拘留15天第8天可以出来吗?
    平时我们不小心做出一些危害社会治安的事情,便会被罚以治安拘留,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部门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进行的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
    持刀伤人拘留多久开庭?持刀伤人拘留大概过几个月开庭,因为有法律当中对于拘留到开庭的时间限制的话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所进行案件的审理过程是一个完整...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相信您一定听到过宣判透气徒刑多久缓刑多久执行之类的判决吧,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这些判决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这一判决为例...


·精神病鉴定计算押羁刑事诉讼法内容释义
    最近几年以来,每当有十分恶性的杀人案件发生时,都能听到要求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的呼声,这呼声中不但有当事人家属的,也有来自辩护律师的申请,也有专家...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一般在刑事诉讼中才会有辩护人,这一般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维护被告人利益的人,但并不仅限于律师。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辩护人都有哪些诉讼权利吗?现在,我们整...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很严重的行为,此时如果成功的话,则剥夺的就是对方的生命权,并且这样的行为还是非法剥夺,因此对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应当的了。而故意...


·多处轻伤怎么量刑
    致对方轻伤,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诉讼制度当中的判决往往是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的,即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求再审或重审的也并不影响判决的执行,这就使...


·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是什么?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是是否是属于当事人意志以内的原因造成的。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