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务正业的年轻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这种行为也叫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一种恶劣的行为。打架斗殴被抓住不仅要被拘留,而且还要处以罚款。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讲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吧。
一、打架刑事拘留多少天
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 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打架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斗殴可以在多种情况下构成刑事案件,列举几种:
1、打架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2、无事生非殴打打人的构成寻衅滋事罪。3、聚焦多人打架斗殴的构成聚众斗殴罪。总而言之,打架斗殴是一件不利别人也不利己的恶劣事件,而且还要遭受一系列处罚,还可能在自己履历上留下记录。这些真的是得不偿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


·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其实合伙人都是允许退伙的。但退伙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或约定的情形才可以。而就合...


·新婚姻法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是什么?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是:前者通常是指借入钱,即自己没有钱而向别人“借钱”,且承诺日后还本付息;而后者是“出钱”,即自己有资金...


·欠钱不还没有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钱的可以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支付,债务人无钱还要分暂时没钱还,还是长期没有偿还的能力,如果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可以签订分...


·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吗?
    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吗?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交一些款项来借给股东,但是这之间的话是属于一些民事的借贷关系和...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一、营改增后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无论在家人、朋友还是同事之间的借贷中,相互之间大多数都会打下欠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呢?而仅有欠条...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