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www.nj64.cn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骗取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4倍的罚款;骗取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骗取金额5倍的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存在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行为之一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细化标准为: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8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另外,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9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工伤待遇具体规定:
1-4级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6级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6级享有的伤残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10级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享有的伤残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此可见,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要根据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金额来决定,如果骗取的不够一万的话,罚款数额是在两万元左右的,以此类推,骗得越多罚款的倍数也是逐渐递增的。但是工伤保险待遇是必须要有国家相关部门下达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如果当事人经证明是骗取工伤保险待的,那说明在这个过程当中,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到了这一违法行为当中。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工程项目并不是建成竣工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为一个工程项目规模是很大的,质量不合格的话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经济损失,所...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
·
职工在被单位劝辞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那通常职工在被单位劝辞要注意什么...
·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劳动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劳动的内容,还包括劳动年龄的内容。限制公民劳动年龄也是一种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
·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新员工入职后,会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通常上,劳动合同都是一年到三年一签,合同中会写清到期日期。等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时候,单位...
·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可不可以讨回工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证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
·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一、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在不是自愿原则的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协商或者是法律诉讼方式来解决。去除股东资格。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
·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
·
大部分的女性职工应该都知道
大部分的女性职工应该都知道,到了五十岁的年龄之后,女性就到了退休的年龄,在工作的时候,很多的公司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承诺为员工上五险一金,其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