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
www.nj64.cn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不需要到市级的部门,也不须要去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按照规定: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这里值得您特别注意的是如单位进行上报要在受到工伤之日或鉴定之日30日内进行上报。如受害人或家属上报需在受到工伤的1年内进行上报,这是有效的上报时间,您不要因为疏忽而错过了上报的有效期。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是怎样的?
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是怎样的?一、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甲方: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
·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贴要按照具体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助款会计分录1、如果...
·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众所周知,工程承包是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这...
·
劳动者的哺乳假不批准违法吗
劳动者的哺乳假不批准违法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
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奖有没有?
年终奖是职员工资的一部分,但是并非是所有的职员都可以拿到年终奖的,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的制度规定,故而不知道年终奖的发放规定是怎样的,也就不知道解除...
·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而说到劳动仲裁时间上面,则就具体分为了劳动...
·
隧道工程质量事故特例如何处置?
我国西部多山区,修建公路的时候,少不了隧道工程。这个工程非常重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作为工程建设方,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质量,避免...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
·
如何计算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