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www.nj64.cn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驾驶人员像这样开车打电话违法吗?毕竟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操作,但实际对这种行为的定性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开车玩手机是违法的交警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的处罚。正因为违法成本低,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玩手机这种陋习依旧存在。开车玩手机一旦入刑,像“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还会有那么多人开车玩手机吗?现行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过轻,可以说是导致此交通陋习难以纠正的症结所在。提醒广大车主:在驾车过程中,一定不要接打电话,特别是在高速路上或闹市区;如果实在需要接打电话,就将车停在马路边或安全地带,打完电话再行车;电话较多的驾驶员,可考虑使用车载蓝牙系统;作为乘车人也要提醒驾驶人员,不要开车打电话。这是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是避免事故的表现,更是为自己、为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一种态度和担当。事实上,就像严查醉驾一样,严查开车打手机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应该是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规定。据了解,目前世界上有50个国家禁止司机开车时打电话,美国最近也打算在全国各州都约束开车打电话行为。然而,现实情况是,对于这样一个充满善意的规定,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或不知情,或不理解,导致开车拨打接听手机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的行为,很容易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一旦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可能就来不及作出反应,就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于是,我国将开车打电话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对驾驶人员扣2分,罚款200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一、车祸索赔的注意问题有哪些1、要依法有据当事人在索赔前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是《中华...
·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1、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
·
醉驾非机动车出事故进行怎样的处罚首先
醉驾非机动车出事故进行怎样的处罚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
·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
·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
幼儿园收取保育费要交增值税吗?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
·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想要成立一家公司或者是投资入股某企业,都离不开债券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对公司的债券不太了...
·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状提交的么?
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事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根据法院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