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只有在很多人参与打架的情形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而具有一定规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性非常大的聚众斗殴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极为恶劣,所以国家对聚众斗殴的处罚和追究也相对于普通打架要严厉的多。那么,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

最高检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聚众斗殴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法发【2020】36 号)

(十二)聚众斗殴罪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处理聚众斗殴案件的直接负责方一般都是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以二者为了更好地规范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标准以及在案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审判的案件的追究时间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洗钱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


·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当案件的嫌疑人被抓获后会被押送到相关地点为后期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但是诉讼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很多个部门并且需要犯罪嫌疑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转移,而这个转...


·河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河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


·贪污受贿罪的特征是怎样的?
    1、犯罪客体(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犯罪客观方面(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意思是怎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意思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到底罪犯申...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非法收养是与合法收养相对立的,它是指不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收养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法律误区认为非法收...


·防打架斗殴怎么处罚,打架斗殴会涉嫌哪些犯罪
    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非常冲动,一言不合就喜欢打架斗殴,这种行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坏的影响,所以在我国打架斗殴是要受到处罚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罪共犯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此罪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共犯情况。那么寻衅滋事罪共犯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