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www.nj64.cn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按照《婚姻法》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一直要到孩子18岁,但是孩子的教育费用要到他学业完成为止,这就要看你们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的谅解协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费,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学业完成为止。1、抚育费的给付时限,通常至娃儿十八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通常生活水平的,爸妈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娃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爸妈又有给付本领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本领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本领,但其收入不够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本领和要求的。《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如子女抚养年龄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是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当然如果有特殊去情况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特殊处理的。即此时要是子女已经满了18周岁,尚无独立生活的能力,并且父母也有抚养能力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继续对子女进行抚养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中国离婚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们国家并没有专门的离婚法,离婚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内容,包括离婚,结婚,家庭关系等等方面的内容。那么有哪些新规定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小三生孩子可以告重婚吗
小三生孩子可以告重婚吗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
·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二、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
·
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几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结婚几天离婚财产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财产分割,没...
·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
·
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在为宝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肯定要涉及到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因为生育二胎有些情况下是对社会缴纳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各地的抚养费标准...
·
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例外,这主要是出于对女方利益的保护。而今天,我们要说的也就是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
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说明即可。但有些夫妻可能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因而...
·
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
在我国,子女的姓氏一般都是跟随父亲的。不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子女跟随母亲生活的话,则有可能出现女方更改子女姓氏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改姓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