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生病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要经历的事情,但是如果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生消极怠工,导致病人未得到及时治疗而病情加重,此时医生就要承担医疗行政责任,那么医疗行政责任追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一系列问题。
一、医疗行政责任追击制度

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积极推进医院规范管理,从严治院,提高医院防范风险的能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定,特别制定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它包括:

1、临床医师未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该处理或能处理的未处理,推诿病人的;对急、危、重病人不予积极抢救,延误时机的;滥用麻醉、剧毒药品;对应该提请会诊或审批的病例而未提请,盲目处理的,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业务院长接到经治医师提请而未及时处理的。

2、违反手术操作规程,术前该准备的未准备、该会诊或讨论的未会诊或讨论、该审批的未审批,该检查的未检查;术中发现诊断不符或该提请上级医师会诊的情况而未提请,或纱布、器械等异物遗留体内,开错手术部位。

3、麻醉医师术前未亲自查视病人,该掌握的情况未掌握、该审批的未审批;术中擅离职守,未严密观察病人情况或用药错误、麻醉方法明显不当的。

4、护士未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交接班不清,不查对或查对失误,打错针、发错药、皮试不规范、输液加错药、输液前不查对、换错盐水、输错血,或护理明显不当的。

5、未按规定观察产程,严重违反接产原则或操作规程,违规使用宫缩剂的。

6、供应室未执行操作规程,造成器械、物品未达到消毒要求的。
7、药方工作人员配错处方、发错药、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对医师处方有明显错误未提出而仍然照方发药的。

8、后勤及其他职能科室人员如西药房、收费处,未能积极配合医疗而直接影响医疗抢救工作的。

9、医务人员擅自离岗或护士、患方请唤反应迟缓,情节严重的。
10、医务人员酗酒后上班,出现误诊、误治等医疗差错的。

二、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三种行为是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此处的医疗责任事故即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指的医疗事故。

三、医疗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并且只有情节严重时才予以吊销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所谓情节严重即指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或造成严重后果,具体分两种情形:

(1)构成二级医疗事故且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较低;

(2)构成三级医疗事故且医务人员过错程度高。

经过我们的介绍,我想对于“医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您应该已经基本了解,对于医疗及人员的行政责任及承担方式也应该略懂一二了。其实现实生活中遇到医疗行政责任的情况也并不多见,但是万一遇上则必定要谨慎处理,不能马虎。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一、患方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在日常生活中,当您生病的时候通常会去医院就诊,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可能由于设施或者医生本人过错等原因,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给患...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一、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
    狗狗的医疗纠纷如何解决?如今城市中饲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相关的服务也应运而生,包括生意比较火热的宠物医院。有的宠物医院水平有限,将得病的狗狗治死的...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投诉?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投诉?一、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


·非法行医当事人跑了怎么处理?
    非法行医当事人跑了怎么处理??一、非法行医当事人跑了怎么处理《刑法》规定: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行医。而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就比较广:...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


·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医疗过失的处理流程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