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
www.nj64.cn
夫妻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始终都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双方协商处理还是法院进行的判决,最终的结果都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而另外一方依法享有探视的权利并且需要支付给对方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离婚协议写着要抚养费却不给怎么办?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非常有价值的诉讼意见和方法,帮助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费。以上就是“离婚协议写着要抚养费却不给怎么办?”的处理办法。其实,在整个离婚案件中,孩子都是最无辜的受害者,既然说是抚养费就证明孩子还没有独立养活自己的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父母提供给其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基本费用,这是每个父母不可推卸也必须面对的责任,否则不仅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将会面对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们发现通常夫妻离婚而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了。不过到底夫妻离婚抚养费怎...
·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有的家庭中,虽然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但另一方也是选择了原谅,并且之后出轨的一方也有所悔改,夫妻还是可以继续一起生活的。但在一些家庭,就会因为一方婚内...
·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
·
非法同居算重婚吗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很多男女共同生活,但他们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也未构成法律上...
·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
·
能托人代办协议离婚吗
现如今很多时候其实都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比如寄快递、签订合同等等。于是,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自己脱不开身就想要委托他人代办协议离婚。那么此...
·
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是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离婚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那么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
·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
一、证明夫妻婚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
·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完毕怎么写男方:________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完毕怎么写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族,...
·
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一、离婚过错方无权分不到财产吗?离婚过错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