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
www.nj64.cn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发生一些问题,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会引起其他的问题,或者是说一方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了,这个时候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又该何去何从?比如,女方结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17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2.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 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2) 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费变更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原告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以上就是“女方结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的具体回答。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定的唯一标准就是必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能够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如果不能够满足这个标准,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这种变更不是私下里的约定,是需要正规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定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的收入和该收入所转化而来的财产和相应的财产权利。其中主要包括夫妻一方或两人工作所获得的酬劳;两人或一方靠...
·
离婚当事人有什么诉讼权利
若夫妻选择离婚的话,此时有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可供选择。但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此时法律都赋予了一定的权利。而在起诉离婚中,自然也就是诉讼权利了。那您知...
·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
·
抚养义务的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吗?
抚养义务的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吗?一、抚养义务的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吗?可以添加;(一)、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
·
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如果夫妻不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下,而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小孩抚养权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根据《民法典》(2021.1....
·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
·
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偏低,出生子女一般会超过规定,因此政府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对超生子女的父母征收抚养费,这是一项带行政性质的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
·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一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经过长时间分居后,双方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办理么?我们根据相关法...
·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人在结婚后,发现自己的另外一半在婚前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事情对自己有所隐瞒,比如财产,交友等很多的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