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我国到底什么时候买房子才合适?
www.nj64.cn
在我国到底什么时候买房子才合适?
到目前为止,只要不是经济危机,房价是不会大起大落了,房地产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在房地产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转移到买方市场,所以会出现购买力不足的现象。目前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正在平行转移,逐渐减少对房地产的依赖,再说房价的大幅下跌势必会给市场带来负能量,所以政府解决这的唯一办法是,稳住房价的上升势头,加大对购房的补贴力度,尽快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让人民的购买能力赶上现在的房价市场,只有这个办法才是万全之策,才能实现共赢所以买房最好不要受到时间限制,有需求就要抓紧入手,虽然面对房贷利率的上涨,很多购买首套房的刚需群体显然开心不起来,但是在金融杠杆,资金面对相对紧张的背景下,房贷利率上涨是必然的结果。
二、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2)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3)积累买房首付款(4)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5)节省出行时间成本: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6)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2、买房注意事项(购买阶段)(1)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2)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3)社区内部规划。比如说,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还有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4)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5)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面积涨缩不能超出3%。超3%以内买方按买房时单价据实补付给开发商;缩3%以内开发商按买房时单价的双倍赔付给买方;面积误差不管涨缩买方都可以要求退房,3%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退款。我国的房子的价格应该是不会再出现大起大落的这种状况了,目前房价就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房价再多的上涨空间肯定是不会有了,但是指望让房价下跌过多的这种状况也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时候买房子才合适的这种问题,只要是自己当前需要买房并且也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买就行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
·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
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一、棚户区拆迁残疾人的房屋按照多少比例?比例和其它人一样,就看要选择什么方式来进行置换;房屋拆迁对残疾人没有什...
·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
·
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一、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房屋登...
·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
·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
·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
·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
·
贷款引发的房产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贷款引发的房产纠纷主要是因房产所产生的相关的法律关系,同时贷款购房纠纷也是合同纠纷的一种,法律对该纠纷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当纠纷发生时双...
·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