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设计、注册商标都是一项麻烦的事,不如直接购买已经注册好的商标划算,还有的企业注册了商标之后却一直没有使用,这样拿在手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不如转让他人还能获利,这样一来各取所需。那么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流程怎么走呢?我们查找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因原注册人____________已将其转让给____________现双方会同申请转让注册。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戳)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戳)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送:原注册证一份,其他______________。

转让申请费 元,转让注册费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费用收讫专用章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章戳)年 月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转、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F、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2013年起,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分省市地区开始试行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信息,而是设置了“重要提示”栏,其中写明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申请书确定,具体信息可登录登记机关指定信息平台查询。含有上述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商标转让申请文件,如在商标注册大厅自行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真实有效的、从登记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的关于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如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委托代理,应同时提交经商标代理组织盖章确认真实有效的、从登记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的关于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G、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权的,由商标局撤销核准商标转让。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应注意下列事项: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7)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除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集体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集体成员名单、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B、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检测能力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C、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该地理标志转让的批复、受让人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500元人民币。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转让注册商标的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尽相同,提前熟悉下流程对于正式办理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不是本人前去,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议的权利。...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注册预先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


·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
    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我国虽然施行的是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制度,但是将自己的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才能有备无患,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作品著作权登...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不是必要的文件,必要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三种是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如一样不符合都不能够申请...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


·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刑法假冒专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具有财产性的特点,因此商标权具有价值特征。商标权可以给我们带来经济收益,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商...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


·商标分为一般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其中只有经过注册登记
    商标分为一般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其中只有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成为注册商标的,那才会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而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