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撤销合同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法律中要求可撤销合同具备怎样的条件呢?在具备了这些条件后,您就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撤销合同了。那实践中,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撤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一、可撤销合同具备怎样的条件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要满足以下: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就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这一请求或主张就直接依职权来撤销了合同,实在是有越权之嫌。而且《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还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与合同解除不同,《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希望这些内容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此,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即便依法您有权撤销合同,但您不能自己直接撤销,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去撤销。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走法律程序,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的条件:(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船舶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船舶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船舶维护、合...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合法吗?属于合法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一、特许经营合同备案效力的认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


·合同履行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换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连结企业的纽带。合同顺利的签订和...


·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
    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有没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和租赁者签订的租房合同,总租房合同的租赁关系,对于后来的房屋所有权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