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www.nj64.cn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他项权证不是抵押在银行,是银行在保管他项权证,因为这个证书是表明银行对你这套房产有优先受偿权的证明,你在办理按揭买房时,银行人员会跟你一起去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这个《他项权证》里记载的内容就是你已经把你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贷出来一笔房款,你以后要按你跟银行签的抵押合同按期按数给银行还钱。而且你们的这个抵押行为已经在土地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如果你这个房产要出售或是要二次抵押,那都必须经过登记过的这间银行同意才能进行,如果你还不起钱了,银行拍卖你这套房产,有《他项权证》登记的一方享有优先受偿权,那现在你的钱已经还清了,一样的,也要银行人员跟你一起去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将这笔抵押注销掉,注销掉后房产随你想卖也可以,想再次做抵押也可以想放着什么都不做也可以,但是一定要记得,注销手续要及时办理,不然以后过得时间久了,可能会影响到你用这套房产去办理别的手续。房子你提前还清银行按揭贷款,银行应该给你出具银行还款证明、同意解除抵 押证明以及《房屋他项权证》,这表明你和银行的借贷关系已经终止,该套房产的抵押担保已经解除。 你应该拿上《房屋他项权证》及银行出具的已还款证明、同意解除该套房产抵押的证明,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局或房地产管理局)去办理“解押”手续。房管部门收回《房屋他项权证》并在你的产权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及房管部门所留存的档案)上进行备注,表明此次他项权利(抵押权)设置已经依法灭失以上就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其实,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是你的房子,房产证还在你手中,那么没有人能夺走那些本来属于你的东西,毕竟上面有盖章和你的名字,中国讲究的就是事实和证据,所以不必太担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告知房东一定要通知吗
我们都知道,在实践中的所有房屋租赁,都是需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自然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有一个约定租赁的期限,那么如果租赁期满...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分析
在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不少都是由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的,而且关于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有很多典型性案例的。农村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会出现...
·
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上海本地人买房条件所谓上海本地人,是指夫妻二人有一人为上海户口或者购房者本人是上海户口,这类人在上海买房虽然没有社保要求,但是对于房屋购买的套数...
·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
·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
·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
·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
·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男方,由于期房的预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实际...
·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二手房买卖费用主要有由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大概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