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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处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骗取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4倍的罚款;骗取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骗取金额5倍的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存在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行为之一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细化标准为: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8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另外,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9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所列情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可见我国对于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罚款规定的是非常的详细的。一般都是按照骗保的金额除以一定倍数的罚款,比如说骗取工伤待遇的总的保险金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那罚款就是在25万元左右的,鉴定机构出具了虚假的意见,也有着相应的罚款规定,严重的话,骗取工伤保险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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