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这是需要经过设立才能成立的,当然从公司设立的那一刻开始,其实也就意味着公司有可能出现注销的情况,一旦公司被注销之后,就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日后也就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了。那一般公司注销需要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二、注册公司注销所需手续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三、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若需要对公司进行注销,首先肯定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下进行操作,其中就包括了要满足注销的条件,同时按照规定好的手续来办理才行。作为公司在注销的时候,需要就自己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才行,而公司的股东往往就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实际公司注销需要多久,一般是在6-12个月之间。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规定四司法解释是什么为了能够使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法条更加全面规范,解决公司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整...


·公司股东怎么定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想要创业开办公司的人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公司的运营以及公司的章程等都需要符合公...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3、上...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公司方面在偷税漏税的时候法律个人责任一般都是会在公司法人、公司财物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当中产生,并不是所有的偷税漏税都是公司法人...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
    公司并购重组有什么价值一、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一、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一、审查要点(一)对出租主体的审查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