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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根据该规定,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时必须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二、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果有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无需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有遗嘱的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这可以说是继承房产过程中必经的一个步骤,如果没有进行房产的公证,那么对之后的房产继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上文中已经为您罗列出了这些材料,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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