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由此得知,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其实主要是针对双方在结婚以后,有些财产仍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两个人共同的财产的。在婚前自己的收入,其中一方因为身体上遭受的意外伤害而获取的各种费用这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另外因为遗嘱或者合同当中明确标注清楚的指挥其中一个人的,这部分财产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如今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外,同时也有可能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而此时确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那男方就需要支付相...


·发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现实中,在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自己的离婚证,那要是发现...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


·民事起诉书离婚后财产纠纷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书离婚后财产纠纷格式是怎样的?与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关的民事起诉书格式具体如下:(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外,与此同时也要确定抚养费数额,毕竟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请问离婚诉讼案注意事项有哪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未必在离婚时候可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


·一、对于夫妻财产遗书这么写?
    一、对于夫妻财产遗书这么写?一般情况采取以下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2023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
    什么是自动放弃抚养权自动放弃抚养权,就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不想要抚养孩子,双方订立抚养权协议,由另一方抚养,而一方则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自愿放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