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认罪悔罪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cn
我们国家对于犯罪行为是需要进行审判的,也就是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一些行为来作出相应的判断。这种判断包括定罪方面的,也包括量刑方面的,在量刑方面是存在着认罪悔罪这种量刑情节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认罪悔罪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认罪悔罪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认罪悔罪表现是怎么规定的?
1、能够承认自己的罪行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当一个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接受刑罚处罚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从而被法院定罪量刑,投送到监狱服刑改造。罪行是客观存在的,承认自己的罪行是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前提,也是认罪服法的必然要求。要做到承认自己的罪行,必须:
①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②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
③接受刑罚制裁。
2、对法院判决产生认同感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院的判决时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的。承认了犯罪事实,必须认可法院的判决。要做到在思想上和行为上绝对无条件服从。
3、遵守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服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教育
认罪服法的三层含义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他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构成了认罪服法的内容和基本要求。只有完全达到这三层含义的基本要求,才能做到认罪服法。
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审判实践中,毒品案件一对一的特殊性致使定罪量刑主要依靠毒品买卖上下家的一致口供,缺少相应的实物证据。被告人心存侥幸,不愿如实供述,试图逃脱刑罚的制裁。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有些被告人在被抓获之初,迫于司法机关的强大压力,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其内心深处不愿接受制裁,抵抗改造。在最初的慌乱之后,重新构筑了心理防线,抗拒法律。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此种现象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庭审中频繁出现。实施抢劫、抢夺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多是同乡、朋友关系结伙作案。在事发后,各个被告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罪责,都试图将责任推给他人,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较多瑕疵,致使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阶段都自愿认罪,但到了法庭上,经辩护律师指点,即反悔拒不认罪,主要表现在强奸案件上。由于被害人的多次陈述,均与被告人的供述不尽相同,致使被告人在法庭上认为不是强奸而是通奸。
首先认罪悔罪的认定标准之一就的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而且对于法院所作出的一切的判决具有认同感。其实就是对于这种判决表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2023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
·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有疑问了,...
·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
·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时候,一定要本着一切都是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原则来进行,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条...
·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
一,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性有多大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
刑事案件起诉和提请批捕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起诉和提请批捕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提请批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
·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
·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
·
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在一人同时触犯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一个罪名一个罪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在进行数罪并罚。但数罪并罚不是简单的将各个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我国对数罪并罚最...
·
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