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时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活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就需要对转让双方进行约束,在房屋转让合同中需要落实比较的事项以此来保障房屋转让的顺利进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比较好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对于房屋转让合同的写法有了一定的了解,房屋转让合同涉及双方的权益和经济交易,不得马虎。所以在合同中要对转让房屋的具体情况、转让价格以及违约责任进行约束。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买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有哪些内容?
    买房子只有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但是过户需要各种材料手续,并且需要在交纳相关的费用以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对于买房子过户...


·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
    实际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肯定是会遇到一些纠纷的,而对纠纷的处理结果就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实践中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能够提前...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


·一、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房屋差价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房屋差价可以要求赔偿吗?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成立,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因出卖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当事人在买卖房屋的时候,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纠纷发生的时候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但有的时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自住型商品房等惠民政策,在这项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信心。房地产的价格在各个省...


·在租房的过程中
    在租房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其中要求注意的也不少。这些对当事人来讲,其实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问题。那究竟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


·廉租房可以在片区上学吗
    一般不能。一、廉租房的产权并不属于当事人(只是租住的性质),原则上来说,不能迁入户口(购房入户需要出具房屋产权登记证);二、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