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www.nj64.cn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通常公司并购后会引发一些问题,如果公司在后期整合管理中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造成公司并购失败。那么如何进行公司并购后的整合管理?这个问题是每一个开展并购业务的公司需要思考的。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简要说明一下。
一、经营战略的整合
1、从并购后公司内部的变化入手。要针对企业并购的不同目标,分析工业规模经济、企业规模经济、降低交易费用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新优势,以及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仍然存在的不足,以采取扬长避短或扬长补短的战略方针,寻找到内部潜力之所在。
2、公司并购后,要分析它是否通过并购改变了它的市场地位,占有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它可能由追随者壮大为有挑战力量的挑战者,它也可能通过市场份额的变化跻身于行业的领导者,那么,它就要根据市场地位的变化,相应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
3、对公司的总体战略转移的思考。由于新技术的出现,以及行业竞争环境的恶化等原因,公司往往会考虑逐渐退出一个行业,转同另一个新行业,那么它进入一个新行业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混合并购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后的公司其发展战略的重点在于逐步把并购公司资源进行转移。 ? ? ??
二、组织与人力资源的相应调整
在组织整合上,购并后整合期间的组织结构宜首选传统的等级制集权型结构,这种结构虽存在种种问题,但有利于购并后整合的实施和控制,使管理者能够在整个公司内颁布政策,进行财务与技术方面的支持,解决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同时,报告线适宜按直线、统一原则。遵照该原则,有助于避免管理整合期间的组织混乱、无序和低效率状态。
人力资源的相应调整是购并重组管理整合的重要内容。企业并购重组中人力资源应当合理整合、有效管理。
1、选派合适的整合主管。选派具有专业管理才能,同时诚实可靠的人担任目标企业的整合主管,以确保充分地发挥整合效果。整合主管必须具有较强的感召力、诚实和正直的个人品质,这对于留住人才是极其重要的。
2、重视并购后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人力资源的发展有诸多途径和相应实施计划,培训是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个途径,同时也是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一个有效方法。
3、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在激励方式上,强调个人激励、团队激励和组织激励有效结合;在激励报酬机制设计上,从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出发设计奖酬机制;就报酬本身而言,除了薪酬以外,还包括机会、职权、信息分享、股票、股权和荣誉等诸多方面。
三、企业文化的整合
在公司并购中,文化的融合是“软性化”的,很难用一种较统一的和规范的方式进行,在操作中需要较高的艺术性。需要寻找依据并购类型及各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司文化整合的方式,方可发挥并购的效力和作用。有目的的选择,减少过渡成本。企业并购决策不可只考虑经营规模和财务等物质标准,管理风格、企业文化等无形标准也应占有一席之地。在选择并购对象是,要首先选择那些和自身企业文化相融的企业,有时,为了获取文化的优势,宁可暂时放弃一些财务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并购是个系统工程,公司不仅要对并购前和并购中的相关环节给与重视,而且要加强公司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从经营战略、人力管理和文化整合几个方面入手,以实现并购后的公司能够相互融合,成为一个整体,达到公司规模扩大,实力提高的目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各位设立者可以通过资金、技术或者是实物进行出资,相较于资金入资,其他两种类型出资都存在着风险,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规...
·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不管是多大规模的公司成立,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才行,如果是实行的实收资本制度,则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要将资本金一次性交足...
·
个人可以收购一家公司吗
可以。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公司收购的...
·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
·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
·
企业入职人生观是什么样的?
在从学校毕业进入职场之后,就需要您对自己做一个职业规划,在这个职业规划中需要明确自己的企业入职人生观。很多人并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重要的,其实正确认识自己...
·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
·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
·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公司法对公司的各类活动在法律上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对企业公司的各种法律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于公司法,...
·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会一成不变,常常面临着改革。俗话说,有因必有果,在复杂外部环境和内部自有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