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

因为诉讼离婚就是在打离婚官司,而其中原告一方就有一个举证责任,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即使调解无效,法院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不过一般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诉讼过程中,原告一方无法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此时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除非在调解的时候能够调解离婚,不然法官作出判决一般都是不准许离婚的。而在收集证据上面,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委托本站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姻中一方出轨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中一方出轨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


·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并不是少见的情况,离婚已经成为许多人选择重新开始追求新生活的道路之一。夫妻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但是一方起诉离婚如果不符合法院判决...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


·结婚要什么条件 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结婚
    男女只有在申请结婚登记,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那么才能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如果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就属于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在...


·新婚姻法全文离婚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被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关系走到尽头,被逼无奈下的一...


·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为了规范约束公民的一些行为,我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征收社会抚养费。这项政策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也是对一些不按照法定条件生子...


·一方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男女之间就结婚事项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属于婚约,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进行婚约的约定,日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婚约的情况,不过此时要负一定的责任,那到...


·醉酒驾驶拘溜什么时候给家人通知?
    一、醉酒驾驶拘留什么时候给家人通知?根据规定,因醉驾而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


·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规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


·国家赔偿法概念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采取不当手段或违法途径,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损害时,比如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使用暴力造成公民人身伤害甚至产生死亡的严重后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