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虽然是管理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但是同时,它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事制度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它会影响到薪酬。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影响薪酬的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1、企业薪酬管理自主权利受限

相较于《劳动法》颁布以来的薪酬管理实践,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限受到限制。这是由于劳动法实施以来的企业管理权不受规制的现状带来的立法纠偏。

2、企业薪酬管理规范严谨增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包括薪酬管理将摆脱以往的粗放性、经验性、随意性的特点,走向“规范、严谨、细致”的管理时代。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管理的细节密切相连,要求企业从整个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与法律全面对接,各种规范性文件、资料存档必须全面、准确,以保证程序合法性,否则将承担极高的法律责任。

3、政府和工会对薪酬管理介入

企业薪酬管理自主权的减弱,一方面是来源于劳动者对薪酬的决定权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作为组织的政府和工会对企业薪酬管理的介入。

4、企业薪酬管理管理成本提高

企业薪酬管理管理成本指违法成本和守法成本。守法成本是遵守法律所带来的必然成本,因为法律所体现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需要耗费社会资源,这些资源的支付在企业就是成本。此外,一个重要的成本便是违法成本。

5、薪酬作为管理手段地位提升

薪酬管理是企业对人才“选用育留出”的重要管理手段,他要解决的实质是深层次的激励约束问题,许多“赏”“罚”手段都与薪酬直接相关,因此薪酬也是最常用的管理工具。由于《劳动合同法》一方面会客观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又严格限制了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企业将不得不面对“想让走的走不了”的处境。同时,由于提高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性,又使得企业面的“想留的人才留不住”的局面。在合同订立、解除上的严格规定,将使企业不得不更注重已有人力资源的开发、激励与保留。而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由此将进一步得到凸现。

6、特殊用工薪酬管理更加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包括试用期、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的规定更加细致和严格。这与法律出台的背景有着莫大的关系。企业将被迫重新审视已有的特殊用工制度,废弃那些在新法环境下不再具有成本优势的用工做法。

二、影响薪酬的因素有哪些?

外在因素影响工作薪酬的外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薪酬政策时,必须考虑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2)劳动力或人才市场供求情况。供过于求时,员工不得不接受较低的薪酬:供不应求时,员工往往可以得到较高的薪酬待遇。

(3)当地生活水准。当地生活水准较高时,为了保证组织内员工的生活水平,组织必须适当上浮员工的薪酬。

(4)当地收入水平(市场薪酬水平)。为了稳定人力资源,留住人才,组织在制定薪酬时必须使员工的薪酬与当地收入水平保持相当。

内在因素影响工作薪酬的内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支付能力。即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实力。它往往与员工薪酬水平成正比。

(2)工作性质的差异性。不同工作的复杂程序、技能要求、工作强度或负荷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是组织确定薪酬差异的重要依据。

(3)员工情况的差异性。员工之间的工龄、年龄、文化程度、性别、专业技能等差异也是组织确定薪酬差异的重要依据。

(4)组织对人性的假设。如果组织把员工看成"经济人",组织的薪酬形式会采用经济性薪酬;如果把员工看成"社会人"或"复杂人",员工的薪酬形式就会更多使用非经济性薪酬。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还是不小的,虽然都不算十分直接的影响,但是它却可以通过影响其他因素最终导致薪酬出现变化。当然,影响薪酬的因素不小,并非只有劳动合同法一种,其因素出现的变化也会导致薪酬最终受到影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吗?国企高管薪酬加班有加班工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高管没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便应当支付加班...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和政府的宗旨虽然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是指什么?建筑工程完工之后,都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建筑才算整体完工,达到可以使用的状态。如果竣工验收备案不达标的...


·工伤认定办法20天内有效吗?
    意外事故无处不在,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绝对不希望事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还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在企业工作时发生伤亡则是工伤...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


·收童工的惩罚都是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发展一般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是过早的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是不利于他们的发展的。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为此,我们出台了关...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一、工期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