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www.nj64.cn
征地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一、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四、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
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
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进行,各地都开始进入了大量征地拆迁的阶段,而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肯定是想获得更多的补偿,因此了解清楚当地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尤为重要。而要是发现拆迁部门违法拆迁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的区别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是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重新规划的方式,是为了更充...
·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升高,私家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升高,私家车的数量也不断上升,导致交通拥堵。而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发生,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应当...
·
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一、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租赁,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
国家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国家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新内容?1、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
·
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在我们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进行土地承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一份《农...
·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是指已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进行注销的行为。每年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注...
·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
购房用办土地使用证吗?对于中国的老百姓而言,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人们买到房子后,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证,这样就确定了房子的产权。而房子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
·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