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www.nj64.cn
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如实发放工资,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应当发放工资。
一、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有工资。
如果企业不给当事人结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告知单位。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二、试用期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结算日为离职日当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日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在很多时候我们进行相关工资的所索要的时候需要了解到很多的相关知识才行,不然不但没办法要到工资,还会违反规定!比如说在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也是那得到工资的,但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上就是本站我们为您找到的较为详细的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
综上所述,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付清劳动者工资,日工资的计算是按照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日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然后按照出勤天数,或者时间计算工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者应当了解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
广州10000工资扣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
·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您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新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签署一份...
·
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不得非法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未满16周岁被称为童工,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被称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可以...
·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作用(一)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
·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
·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需要有被通知人的详细信息,并陈诉原因,写清楚补偿金的多少,主要由双方协商签订。要求解除合同的一...
·
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不论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还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法当中时间的约束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呢提前通知对方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