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www.nj64.cn
生儿育女这本来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种基本的权利,只不过现在人们是为了学业或者是工作有的时候会合理的安排受孕期,只不过是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职场女性绝对不能够因为怀孕的这件事情就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可能有些女职工自己还不是特别了解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一、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是劳动部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期等实际情况出发,又做了补充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二、怀孕女工有哪些权利?
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的身影,妇女怀孕后,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应,例如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怀孕的妇女在后期,就不适合继续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模式;从事活动强度比较大的或者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就需要调整相对比较轻松,活动强度不大的工作岗位;对从事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工作岗位的,更要给以调换,各用人单位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孕妇职工调换工作,以适合孕妇的生理要求。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对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用人单位要提供方便,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第四,怀孕妇女的休息权。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怀孕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而终止妊娠,享有终止妊娠后的休息权。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劳动合同法中对三期女性合同顺延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基本上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自动就顺延了,所以也不需要女职工再专门去补签一份新的合同,等到整个孕期全部都结束了以后再签新的劳动合同即可。怀孕以后的女职工除了要了解一下,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的这个问题以外,也要清楚自己的公司所享有的一切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合同效力上面存在了瑕疵,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会将这两种情...
·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
·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
·
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一、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解除协议___(设计)2012-03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
·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
·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
·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只不过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与此...
·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厂家违约怎么办俗话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做生意更要以诚信为本。合同就是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签订的平等协议,但还是有些商人会做一些不诚...
·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些金额比较小的合同,当事人一般是以口头的方式订立的,我们称之为口头合同。但由于这样的合同没有将双方的约定白纸黑字的固定下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