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没签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没签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首先需要向您介绍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其次就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过了一定的期间,那么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是个人劳动者的工资的两倍,也可咨询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


·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
    工行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多少?您知道,房贷的时间最长为30年,但在实际生活中,会出现买房时因为房款不够向银行贷款,但数年之后有能力提前还贷的情况,这个时候,...


·劳动仲裁员工输了要付费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工资...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工程发包原则?
    工程发包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


·农民工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是正规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后都是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甚至有些用人单位,即使在员工试用期内,也会签订专门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等到员工经历过试...


·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不是很清楚。许多打工者不知道甚至也不重...


·外公去世有丧假吗 扣工资违法吗?
    家里有人去世了,此时如果公民已经上班工作的话,则允许其请假回家奔丧,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才行,也就是需要保障员工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