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www.nj64.cn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以及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和遇到开发企业集中办证较多,赶上二手房交易过户高潮,有时出现了服务窗口业务量大增、人手有限,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已同意将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时限适度延长。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
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获取银行抵押房产证的途径,如果说不是有什么事情急需要用房产证,其实抵押在银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也算是一种保管了,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好也是因银行而异的。综上所述,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他项权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的,在银行还没有收好贷款的时候,他项权证就是银行的凭证,权利人需要交清贷款才可以进行他项权证的注销,办理他项权证的手续需要根据银行的情况来判断。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房屋遗产税也就是房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时候需要缴税,而房屋赠与是一种行为,房屋赠与也行需要...
·
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后没过户的后果是什么?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离婚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
·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形...
·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
·
父母的农村房子能继承吗
父母的农村房子能继承吗可以,多人继承也是可以的,法定继承每个继承人享有同等的份额。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
·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
·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时都会置办房产,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产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离婚时,自然要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财产分配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实践中有许多夫妻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在离婚时会协商将房产归子女所有,那离婚...
·
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么?
一、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么?村民自建房拆迁能得到补偿,持有产权证的合法自建房,遇有拆迁肯定会得到合理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但是,非法建...
·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