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房交房税费

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契税征收的标准与各城市规定有关,一般非普通住宅征收4%的契税、普通住房征收1.5%的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征收1%的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应与售房单位签订房屋相关的维修基金缴纳的协议,一般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为2%~3%。售房单位所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属于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包含两部分: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其中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共用部分及公用设施等维护,而且这个钱随房走,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一般是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交房前购房者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将房屋尾款结清。

2.面积差额款:合同面积和房子的实际的面积差额绝对值在3%以下的不用交面积差额款,超过3%则多退少补。

3.装修变更费用:精装房的装修若有变更,那么需要根据装修变更协议缴纳费用。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有收取这笔费用的权利,但是不得强制或提前收取,更不能将此费用与交房捆绑。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些物业会收取,但是多不能超过正常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价位不得过高,且无特殊原因物业必须退还这笔费用。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我国的相关办理机构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新建房屋要收取一定的税费,来保证房屋的合法性。还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来确保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和处理。物业费也要进行缴纳,保证小区的正常管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怎么处罚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提交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提交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交通事故致死是坐牢还是监外执行
    一、交通事故致死是坐牢还是监外执行?交通事故致死满足法定条件的才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


·哺乳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


·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不需要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的家属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误工费是针对伤者即当事人因肇事产生的误工损失...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人从车上掉下来摔伤,属于交通事故。驾驶员肯定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不承担责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机动车在行驶过...


·车辆违章之后在哪里交违章罚款?
    人来人往的人流量,车来车往的车流量,在中国的大城市几乎随处可见,那么,违规违纪的车辆也不在少数,所以,即使可能会有侥幸逃脱的,中国的法律也可能百密一疏...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