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成年强奸判几年?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发达,未成年人早熟的现象普遍存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渐升高,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是极其恶劣的行为,那么未成年强奸判几年?是否和成年人犯强奸罪一样的对待?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成年强奸判刑标准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

二、强奸罪的规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刑法》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还是妇女的贞操权? 我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5) 犯罪主体:丈夫可否构成本罪,目前在中国,丈夫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当中涉及到我国文化历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承认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的直接正犯,这会涉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丈夫列为强奸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过间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构成强奸妻子的强奸罪。

未成年强奸判几年是视情况而定的,会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处3-10年或者10年以上,同时需要在14周岁以上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强奸对犯罪的主体以及被强奸者都是一个严重的伤害,父母应对未成年多加教育,正确引导,以免因为一时的错误想法而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要是使用假币构成犯罪吗
    如果使用假币构成犯罪吗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


·《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对于查清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报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关于逮捕方面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有很多...


·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
    被判无期徒刑要坐多少年牢《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一、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
    一、醉驾入刑重在执行《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二、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


·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很多人都区分不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其中多数是将非法拘禁罪误认为绑架罪,在被非法拘禁时控诉行为人绑架。而从刑法规定来看,应该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公民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国吗?
    缓刑只是国家给那些服刑时表现特别好的罪犯一次提前重获自由的机会,但严格意义上缓刑并不意味着罪犯身上的刑罚就被取消了,他们仍然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视...


·商检失职罪如何认定处罚?
    商检失职罪如何认定处罚?《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最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数额达到两千元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有特殊情况的,如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多久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