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状态存续是什么?
www.nj64.cn
企业状态存续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企业在进行相关的工商登记和相关的办理时,必须说明企业的状态和企业的相关信息。我国要求这类企业认真的比对自己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应的登记。那企业状态存续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企业状态存续是什么意思
"存续企业"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
2、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推动和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满足企业上市的各项要求以及尽快让国有企业上市融资,解决国有企业后续发展急需的资金问题,国有企业较为普遍地采用了存续分立改制方式,即将企业核心业务及相关优良资产进行剥离、重组、改制上市。国有企业通过存续分立改制方式上市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国有存续企业。
二、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存续是指企业正常的运转。但在这之前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合和相应的调整。企业的内部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我国对这类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规范市场合理合法的经营。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规定二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是市场经济的最主要参与者,是最常见的法人类型。我国是法治社会,要求公司在经营发展中要遵纪守法,合规经...
·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
·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条件是多少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条件是多少金额?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现在我国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
·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不一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
·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
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一、辞职公司要求违约金吗?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
·
白细胞低公司不让入职有没有法律依据
白细胞低主要是抵抗力低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服用了一些抗生素导致的,公司收录职员对于入职前的体检也有一些限制措施,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在没有治愈之前是不能...
·
公司提前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提前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
经营部是公司吗
不是。经销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个经销网点,其税率和纳税方式应与总公司一致,纳税地点应实行属地管理,属于公司中的一个部门。《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
·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风险大,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合同违约或者是无法履行时追责困难,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