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我国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最少多久能离婚?

在我国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最少多久能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离婚的程序不一样。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4)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为: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法律把“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列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是基于特定的考虑。“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作为必须到庭的条件,我们是容易理解的;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作为必须到庭的条件,是因为赡养、抚育、扶养这三项义务是带有紧密人身性质的义务,且原告起诉的目的是为了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这些不履行义务的人到庭,法院可以对这些人当庭进行思想教育,让其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违法性,缓和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以减少日后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的难度。

而离婚案件的双方虽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原告起诉的目的并非要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而是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必然包含着解除扶养关系)。所以,离婚案件的被告并非必须到庭参加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因对方不履行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而起诉到法院的,这种情况下的被告是依法必须到庭的。
如果是开头讲到的在起诉之前就是一种长期找不到对方的状态,那也可以根据实际原因向法院申请失踪或者死亡的,这种状态下当时就等同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了。但是在起诉以后对方是不配合庭审故意失踪的,法庭规定的公告期是60天,60天以后仍不出庭会缺席审判,但并不一定能判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此时启动诉讼程序是很重要的,并且还要求当事人提交一定材料,那到底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呢?详细内容,请跟随...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
    结婚证只有一本可以办理离婚吗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法规依据...


·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
    作为我国的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如果这些权利受损的话当事人就有权要求赔偿义务者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但...


·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由于离婚,一方因为经济原因或者身体原因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但是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一般对于自愿放弃孩子的抚...


·离婚诉讼书范文
    离婚诉讼书范文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女/男,(民族),××年×...


·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
    一、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1、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


·离婚已经八、九年财产分割可以诉讼办理吗
    一、离婚已经八、九年财产分割可以诉讼办理吗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再次请求...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人,在二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