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www.nj64.cn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条件
1、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3、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4、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二、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所需材料
1、房地产租赁合同
份数:3(或4)份
是否原件:原件
备注:租赁当事人各执一份,档案存查一份;如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则工商部门存查一份。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份数:1份
是否原件:复印件
条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房地产权证书包括有: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包括:
(1)属直管房的,提供接管通知书或房地产公、代产情况表。
(2)属商品房的,提供经鉴证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和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
(3)属征用回迁房的,提供经备案的拆迁征用补偿协议书和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
(4)属军队房的,提供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5)属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经镇以上政府部门批准建房的证明。
(6)属新建房的,提供:
①用地来源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发票;
②房屋报建资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审核意见书、报建图;
③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质量验收文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
份数:1份
是否原件:复印件
条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自然人身份证明包括:
①内地公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居民身份证、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外国人身份证、护照。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
①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
②香港、澳门法人的商业登记证,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澳门)认证,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章公证证明;
③台湾法人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并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到广东省公证员协会办理认证;
④外国法人的企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并经当地公证及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租赁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交其为监护人的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或户口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病人的身份证。
4、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份数:1份
是否原件:原件
备注:
(1)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2)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3)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综上可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的三天内进行,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的材料有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和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具体事宜可以咨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管理办事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考虑什么
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考虑什么(一)要买多层的1-4楼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土...
·
退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退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
·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
·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一、离婚房产分割争议如何解决?
一、离婚房产分割争议如何解决?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就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避...
·
拆迁房的遗嘱方式继承可以吗?
拆迁房的遗嘱方式继承可以吗?一、拆迁房的遗嘱方式继承可以吗?拆迁房可以按照遗嘱的方式继承处理,对于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
·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
·
被继承人的公产房能立遗嘱吗?
被继承人的公产房能立遗嘱吗?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
·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即使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而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此时都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就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