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税收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www.nj64.cn
根据我国国家有关规定,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受用于我国公民范围内。身为一个合法的纳税人,都将有义务进行缴纳相应的税收。同时,就在您进行办理房屋相关手续时,也应知道具体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相关费用,并且了解相关办理的程序。那么,您知道房产税收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书写吗?
一、税务行政复议简介
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口头申请复议登记表》,1份;
纳税人书面申请,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人申请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七、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纳税人申请复议时,应当向税务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令、职业、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4)要符合税务申请复议的范围,并注明是否已经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5)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综上所述,房产税收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上六项要点。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书面申请应当准备两份,在个人相关信息应实事求是。同时在纳税人在办理的过程中也会有时间限制,各大纳税人应在有限时间内进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北京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的拥有权利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
·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
·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缴税吗?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缴税吗?办理租赁备案要先到居委会登记,缴纳一年房租2.5%的税,之后带好税金发票和居住证明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租赁备案。居...
·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了解房产最新政策就成了日常了。房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随时波动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房价,房价受政...
·
二手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我们知道,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对于二手房买卖这种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而容易发生违约的情形,约定违约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经常出现由于不太...
·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的二手房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就很难说这个房子是属于自己所有的,毕竟在我国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采取的登记主义。那对于没办过户的房屋,此时当事人签订了房屋...
·
如何避免一手房转卖一房多卖的情况?
如何避免一手房转卖一房多卖的情况?1、先进行预告登记为解决“一房多卖”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第20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
·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一、应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
离婚房子归我怎样处理?
房子对于家庭来说十分重要,有些房子在夫妻结婚之前就已经由一方购买,而有些房子则是在双方结婚之后才购买。这些房子在离婚之后可以由双方协商如何分配。而其中...
·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