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异地买房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就当代大学生来讲,去外省上学,在外省上班,买房,已经司空见惯了,那么,南阳的在外地买房子在哪里办手续资料?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到当地派出所提交资料,再到当地房管局进行登记。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外地买房迁户口的流程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南阳的在外地买房子在哪里办手续资料?在外地买房最重要的是事先了解当地的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其次是交通是否便利,还有其他重要的事项,因此,在外地买房需要复杂的手续,一定要提前了解,准备好充足的相关证明。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处理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场能不能离
    有可能判离,具体需要看案情。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法院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感情确实破裂...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直接向法院进行提出离婚或者自行办理婚姻登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办理再婚时需要离婚证吗
    办理再婚时需要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指出:“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


·一、离婚以后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离婚以后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会作出相应的处理。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依法尽到监护、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孩子抚养权...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 ?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