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过错方要吃些亏。但判决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不会依据过错是否而定的,小孩年龄较小时会优先或说偏重于判给女方。同时,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长,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如双方的个人素养、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而定的。


这要看过错行为 是否影响法定抚养权获得或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关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女方的过错行为如果说导致了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影响的,那么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但是要看总体的一个条件是否是符合子女在这一方中生活成长的,如果符合无论是否有过错都是可以判决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前财产指的是还没结婚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不管是什么?
    婚前财产指的是还没结婚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婚前财产,只要是合法的,就会受法律保护,那么两个人要是不幸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的时候,这个婚前...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可申请保护令的情形: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离婚是件对孩子影响巨大的事,一般人分不清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含义,认为它们是一样的,其实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权利,虽然容易混淆,总的...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还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还能反悔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反悔。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


·父母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
    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双方大多会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发生激烈的争夺。有些夫妻因性格不合等因素,确实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选择和平离婚,且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


·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一、疫情期间,能否线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为了防止疫情的肆意蔓延,很多工作单位都开启了“云办公”模式,那些期望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都很想知道要如何办理...


·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
    其实现代人的生活观念是比较开放的,在婚姻问题上,如果夫妻双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是没有必要选择隐忍的。很多人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