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很多公司在经营出现重大的问题之后没有办法就只能选择最能保护自己剩余财产的破产手续,但是破产也是需要自己申请的,那么,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其实材料主要就是公司的信息资料以及财产的状况证明。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一)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提交申请书和身份、营业资格证明之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的法律流程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支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只要是公司需要破产的就应该得到国家及时的审批并且让公司彻底离开市场避免出现浪费资源的现象,但是前提也应该是申请公司要提交完整的上述破产材料才能符合法定的程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企业破产清算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多久?一、企业破产清算多久?自行清算的情况下,清算更多的是公司内部事务的自行处理,因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懂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股...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一、破产清算中的偿还债务顺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一、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根据本公司___年___月___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日期),解散___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后还要还债吗
    破产清算后还要还债吗?一、破产清算后还要还债吗当然是需要的,但是所有的债款都是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所有债权人都无权向股东要求用个人资产偿还。股份...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清算工作是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
    对破产管理人的异议,该如何重新选择企业如果申请破产清算的话,此时法院一般是会指定专门的破产管理人的。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


·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
    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被破产清算。而此时就会涉及到一个破产费用,其实也就是公司需要实际支付的一些费用。那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